為確保合法營商,您公司每成立滿一周年后需盡快辦理年審手續(xù)。
一、周年申報表(公司注冊處):
您公司之周年報表逾期提交會增加費用,公司成立滿一周年以后超過42天,將會有不斷增加的高額注冊費。公司就算沒有運作,亦要依時辦理周年申報,香港政府不會有任何書信通知,為避免罰款,請盡快辦理。若找不到您已有的香港公司的代理或?qū)ΜF(xiàn)有秘書服務不滿,我們很樂意為您辦理年審事宜,收費合理。
二、換領“商業(yè)登記證”(稅務局),逾期1個月會有300港幣的罰款;
三、2009年8月-2013年3月,年審費用如下:
序號 |
服務項目內(nèi)容 |
辦理時間 |
單項 |
合計 |
1 |
公司注冊秘書年費及注冊地址年費 |
3 天 |
1150.00 |
1800.00 |
2 |
文件制作提交費 |
100.00 |
3 |
香港公司注冊處周年申報費 |
105.00 |
4 |
香港稅務局商業(yè)登記證年費 |
450.00 |
5 |
交通費及郵遞費等 |
200.00 |
注:香港實行2008/09新財政預算案,政府寬免1/4/2008--31/3/2009期間部分商業(yè)登記費用,敬請留意!
周年申報表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報表,載列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公司資料,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及股東、董事和秘書等資料。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的周年申報表須於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42天內(nèi)完成,並立即遞送予公司註冊處處長。
公司及其高級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遵守及遵從《公司條例》有關提交文件的規(guī)定。你須作出安排,以便在訂明時限內(nèi)及早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特別注意事項:
未有或逾期提交申報表的後果
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須繳付較高的註冊費用。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時須繳付的註冊費用如下:
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日期: 元(港幣)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42 天但不超過 3 個月: HKD870.0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HKD1,740.0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HKD2,610.0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 9 個月: HKD3,480.00
此外,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可被檢控,一經(jīng)定罪,可被法院判處罰款。未有遵照規(guī)定製備和提交周年申報表的公司最高可處定額罰款港幣50,000元,以及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港幣700元。
以下是注冊處發(fā)出的罰款通知樣本: